BIO SUISSE 4. 野生植物收获标准

2024-05-06

第四部分:野生植物收获标准

1                      原则和目标

瑞士生物标准的原则和目标也适用于野生植物的收获

野生植物是指在森林和农田中自然生长的可食用植物和蘑菇及其部分,而不是使用农业方法种植的。收获野生植物被认为是对农业生产的补充。

在野外收获的植物没有转化期。认证后产品可能会贴上常规蓓蕾标志

蓓蕾生产商的生产商如果与瑞士生物签署了许可证合同,则可以使用蓓蕾标志。合同合伙人不得同时担任非有机农业经营的经理


2                      定义

经过栽培措施的野外收获植物是农产品,因此不是本标准中定义的野生植物。


3                      标签

认证后,产品可能会贴上常规蓓蕾标志。如果产品完全由野生植物组成,则产品名称必须包含“经认证的野生采集”字样。如果产品同时含有野生和栽培成份,当≥10%的产品由野生植物组成时,必须在成份列表中或同一视野中包含“经认证的野生植物”字样。


4                      蓓蕾批准申请

野生植物蓓蕾批准申请随时提交

在检查过程中,必须提供采集区(根据第296页第5章第四部分采集区)、野生植物采集(根据第297页第6章第四节野生植物采集)以及储存和­加工(根据第297297页第7章第四章加工和储存)的完整说明。还需要记­录无害生态的收获做法(关于栖息地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第297页第4部分第8章)和检查程序(见第298页第9章第4部分检查程序)。在合同敲定之前,瑞士生物将审查申请否符合标准。

个体采摘者不得采摘和/或储存相同的有机和非有机植物。蓓蕾生产者的野生收获活动作为其运营定期检查的一部分进行检查


5                      收获

收获区或其周围不得存有害排放源。必须了解并记录收获区的以下数据以便进行检查:

收获的地形和土壤气候状况

收获的产权和实益权益

       相关区域及其周围环境的排放/污染源:排放/污染的来源是什么,对该区域有什么影响?

收获的大小、地理位置和划界


       有证据表明,在过去三年中,没有使用有机农业中禁止使用的辅助投入。在正常情况下,合理的声明以及检查员对该区域的调查就足够了。如有疑问,必须提供土地所有者的确认函,或者检查员可以要求残留物分析。

这些信息必须记录在比例尺不超过1:50000的地块图、地形图或土地登记图中。必须标明收获区的边界、潜在的排放源以及采摘和储存地点。在保护区内禁止采集野生植物。


5.1        放射性

必须进行放射性分析,才能销售带有蓓蕾标签的可能被放射性污染地区的产品。单独文件《Knospe Produkten aus Einflussgebieten von Reaktorunfällen的分析要求无英文版)中的分析要求适用


6                      野生植物的收获

以下有关野生植物收获的信息必须记录在案,并在检查期间提供

       从计划到采摘、储存、加工和销售的整个收获过程

       领料报告(包括领料人、数量、日期)

       采摘工人的资格和培训(适用法规、规定的收获区域、使用强度、采摘植物的时间等方面的知识)

       负责采摘植物的主要人员的姓名

收获的野生植物的通用名称和植物学名称

必须提供以下与野生植物收获有关的附加文件

收获野生植物的授权(如果法律要求

拾取器列表

采摘工人必须具备可持续收获野生植物的知识;负责收获野生植物的人有责任在这方面指导采摘者。禁止收获受保护的植物


7                      处理和储存

野生植物的加工和储存必须完整描述。第三部分中标准适用,特别­是水果、蔬菜、香草、蘑菇蓓蕾苗菜和强制制品的产品特定要求。

如果野生植物的加工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商应根据瑞士生物标准进行检查和认证。


8                      栖息地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

野生植物必须以无害生态的方式收获。只要对栖息地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没有负面影响情况就会如此

每个个案都必须根据其潜在的生态影响进行评估。为此,必须了解并记录以下详细信息,以便进行检查:

       收获的完整描述

       收获野生植物的部分(整植物、叶子、花朵等)

       收获的开采强度

在同一地区收获其他野生植物

检查员必须确认活动生态是无害的。如必要,必须咨询独立专家


9                      检查程序

收获区以及适用情况下的储存和加工场地应遵守合同义务和强制性检查第一部分2章第18页中详细说明的检查程序

第四部分4章至7章中规定文件必须包含在检查报告